四川福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|成都货代公司|四川大件物流公司

Chinese|English|русский
  • 关于福德
  • 国际货运代理
  • 服务支持
  • 合作案例
  • 联系我们
首页> 新闻中心 >正文

从7月1日起,出口乌兹别克斯坦的商品须有乌文标识

2013-07-01

 

从7月1日起,出口乌兹别克斯坦的商品须有乌文标识

    为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,中亚国家——乌兹别克斯坦不断推出限制进口的措施。最近该国宣布,将于下个月1日起,对44种进口商品强制性实施乌文标识。该规定涉及各种生活必需品。其国内专家认为,乌政府此举将使其国内进口商品价格飙升。
    从乌兹别克斯坦媒体日前的报道中获悉,根据该国的相关规定,自2013年7月1日起,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规定进口的食品、家电、个人卫生用品、医疗器械及其他日用消费品,须由生产企业用乌文对相关信息做出标识。

    报道称,乌兹别克斯坦推出此项措施,旨在保护其国内生产企业,及保护其公民的权益。
    根据相关规定,列入须强制用乌文进行标识清单的进口商品共有44种。标识内容必须包括商品消费属性和特性的信息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保存方法和要求、安全使用信息、产地及授权代理等信息。特定商品上还须含有关于生产者保证义务、安全和有效使用的规定和条件等内容。
    报道称,目前,须强制标识的商品主要是针对有包装的商品,且包装物是商品的组成部分,已包含在商品的价值中,主要在零售领域。法人或自然人带入的自用物品、国际组织和外交机构公用物品和展览样品除外。
    根据规定,在2014年1月1日前,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进入贸易流通,或者在仓库中短暂保存,但随后被准许进入流通领域的消费商品,则无须有乌文标识。在2013年7月1日前,已在乌国境内销售,并已根据原来规定粘贴了相关标签的商品亦可继续销售。
    据专家分析,乌国此举将会打击非法进口商品,对进口商品进行有效监控,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销售,限制产地不明和合法性受到质疑的商品入境。
按照规定,违规者将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    乌兹别克斯坦规定的这44种商品包括:肉、肉制品、蔬菜、块根、奶制品、禽蛋、天然蜂蜜、花生、油脂、动物和植物油、白糖及白糖制品、巧克力、巧克力及可可制品、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饮料、香烟、药物、口腔和牙齿清洁用品、缝纫机、洗衣机、微波炉等。
另据了解,乌兹别克斯坦近来为了保护其国内产业,出台一些限制进口的措施。不过,其国内的一些专家认为,该国政府的限制进口措施将导致进口商品“价格大幅飙升”,而乌国内生产企业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,即使是部分满足也做不到。乌兹别克斯坦国内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将始终比进口商品差一个等级。”

 

标签:中亚运输代理公司,哈萨克斯坦,吉尔吉斯坦,乌兹别克斯坦
上一篇 针对境内货源地不能更改的状况
下一篇 新政策,#通知作业无纸业#扩大上海海关试点范围
  • 相关文章
  • ·暂无相关文章!

新闻中心

  • 公司新闻
  • 行业动态
  • 福德视点

 

港口报价查询

快速查询货运各个港口报价

 


 

登录系统


查询您的货运信息与历史记录

 


 

服务热线


 

 

 

86-28-6863 7030

 

86-28-8558 1753

 

86-28-8558 1754

 

本站关键词:四川福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,成都货代公司,四川大件物流公司,国际海运,国际空运,中欧班列,蓉欧班列,欧盟运输
友情链接: 福德  |  
福德(Fude)国际,保留网站版权(设计、开发)所有权利。
Copyright(C)Fude 2004-2015,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302123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