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今年企业年报报送期限延长至7月31日的通知
2015-06-26
为保证企业年报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,海关总署将今年年报报送期限延长至7月31日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7月1日至31日之间报送年报的企业,在线完成申报后,还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的书面说明材料,并由注册地海关进行人工确认。该期间海关不会对该企业进行通关锁定,企业可正常开展通关业务。
2、7月31日以后被通关锁定的企业,仍可通过系统在线申报年报信息,同时也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的书面说明材料,并由注册地海关进行人工确认。年报审核通过后,该企业通关锁定即可解锁。
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
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
标签:四川国际货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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